公安局防拆封物证袋
产品介绍
防伪袋是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抽样、警局公安执法物证、 重要资料档案、学校考试试卷、银行现金存款等的封装特点、使用和保存习惯而设计具有适合长期保存、封装便捷、具有防伪功能的专用密封包装。
产品特点
袋子能确保内装物的唯一性与严谨性,保证内装物的原证性与物证法律效力;
防伪专用密封袋设计独有便捷的开启、启用、封装功能,采用有多重防伪功能,难以仿制具有唯一指示性;
产品可以拥有背光防窥视、防水、防潮、防虫、防尘,防电磁干扰、读取的特点;
防伪专用密封袋查验简便、快捷,根据其防伪特征及外观鉴别即可,通过检视、查验外观便于管理及流程控;
防伪专用密封袋设计可以有二次开启、查验功能,能适合更广泛的物证类的产品封装,名优产品及需要保护专有物品的包装保护。
产品应用
适合用于银行、海关、法院、检查院、警局公安、学校、机场等对现金、票据、票证、户籍资料、文件档案、考试试卷答题卡、重要物证、医用样品标本等的封存包装;
执法机关取样、抽检、送样以及验证样品等;
品牌名优产品的防伪,专属产品、渠道内流通产品和销售产品的防串等。
防伪专用密封袋防伪技术
公司拥有自己知识产权(专利号:ZL0721398048.8),根据防伪专用密封袋内装物及运用特点选择组合防伪技术。
如:防止揭开密封条、可变二维码、连续编码、经受人签字、浅纹图文、微缩图文、线条图案、温变油墨、遇水显色、声音辨别、纹理防伪等方式或由几种防伪方式组合形成综合防伪来保护内装物的原证性。
产品确认标准
A类防伪专用密封袋检查项目
1. 防伪专用密封袋左右两边热压合边完整,宽度均匀,热压合边通常宽度 5-7.5 毫米(其他宽度规格约定);
2. 顶部热压合边通常宽度 5-7.5毫米,热压合边与开启警告语重合(其他宽度规格约定〉;
3. 防伪专用密封袋左右封合边上有微缩文字,开启警告语完整;
4. 底部斑马条完整清晰,斑马条内为袋袋身。底部具有对折成袋或热压合封口方式,热压合方式是与斑马条重合,斑马条内为袋内空间;
5. 装入口密封条颜色均匀一致,无模糊隐现图案、文字样式;
6. 整个包装四周文字图案完整清晰,无开裂破损,热压边平实,为完整物证样,否则属于不完整样品。
B类外观印制图文及物证来源确认
1. 图文样式颜色与约定样板一致,图案清晰,二维码,条码清晰读取确;
2. 浅纹及微缩图案按设计标准样对照;
3. 物证包含取样信息具有时间、地址、样品名称、保存条件、交受部门,采样人、封装人、经受人在指定位置有清晰签名确认可复核的为完整物证,可以进行交接检验及作为证据使用。
产品使用说明
1. 根据物证、样品大小及形状选用适合型号防伪专用密封袋;
2. 现场将采样、抽取物证通过防伪专用密封袋密封口装入;
3. 将防伪封条隔离底纸剥离开,并将胶粘面与另一面贴平整压实;
4. 有取样人员、单位人员防伪专用密封袋签名区签名完成封装工作;
5. 取样符合要求后、进入流程物证进行交接。
备注:在防伪专用密封袋流程中防揭开封口条是不能开启,必须由专用开启位置开启使用,防揭开封口条有显示图文宇样,或隐现图文或包装破损等情况防伪专用密封袋该物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